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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乌鲁木齐立法禁止蒙面罩袍背后

2015-01-19   第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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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立法禁止蒙面罩袍背后

凤凰网主笔:陈芳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经2014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16日予以公布,将于2月1日起施行。乌鲁木齐成为国内首个立法禁止蒙面罩袍的城市。

规定共13条,明确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在公共场所穿戴其他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服饰、佩戴或者使用徽章、器物、纪念品和标识、标志的,适用本规定。法规对公共场所作了界定,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点;学校、医院、幼儿园;街道、道路及社区公共区域、休闲娱乐等场所;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违反此规定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规同时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权利。

以法治思维去极端化

法规开宗明义,阐明出台目的,“为维护社会稳定,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保障各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传承中华文化和优良传统”。

乌鲁木齐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璇对凤凰网表示,出台此法规是出于实际工作需要:一方面,近两年,乌鲁木齐市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穿戴蒙面罩袍现象;另一方面,也是在落实第二次新疆作座谈会提出的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及自治区提出的依法治疆精神,此举是乌鲁木齐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去极端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体现。

高璇强调,此项法规并不是针对哪一个民族,亦适用于其他宗教,目的是“让市民在安全、快乐、欣欣向荣的环境中过上正常积极的生活”。

她还告诉凤凰网,该法规的出台经过了慎重考虑,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征求了法学专家、中亚问题学者及宗教界人士的意见。

新疆社科联研究员戢广南接受凤凰网采访时称,该法规由自治区人大立法通过,其法律效力和广泛代表性毋庸置疑,改变了过去单靠行政命令制止的被动与权威性不足局面。戢广南认为,此法规的出台,既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保护了妇女儿童的权利;也是出于反恐和维护公众利益的需要;同时是在保护民族传统,蒙面罩袍并不是新疆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

该法规咨询专家、新疆社科院研究员马品彦告诉凤凰网,不能说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的人都是极端分子,但可以明确这种现象一定是宗教极端主义影响下的一种行为。

新疆社科院中亚研究所原所长潘志平也认为,蒙面罩袍现象的出现背后有宗教极端势力在鼓动,其目的在于构建浓厚的宗教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可以做任何事,甚至裹挟和绑架信仰宗教的民众;也是在挑战政府,“对政府而言,管与不管都很棘手。不管,任其发展,会愈演愈烈;管的话,因为没有法律,只能劝解,就没有效力”。因此,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迫在眉睫。

马品彦向凤凰网透露,新疆在立法禁止蒙面罩袍方面遭遇了不小的阻力,有人曾质疑“既然不是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的人都是极端分子,为何要禁止”,甚至有声音指责“我们是在用非法的手段管理并不违法的行为”,因为过去没有法,就会面临这样被动的局面。在马品彦看来,从宗教信仰角度来讲,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是违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禁止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你穿戴宗教服饰走到公共场所,已经是在向他人强行灌输你的宗教思想,在强行宣传你的宗教文化。你有你的权利和自由,别人也有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好比我们每个人走路,走路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你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穿戴蒙面罩袍现象有向北疆蔓延趋势

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此前新疆自治区层面及各地州都曾有过相关文件,但上升到法律,乌鲁木齐尚属首次。

早在2013年,新疆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简称自治区11号文件,提到禁止穿戴“吉里巴甫”等服饰。喀什日报曾就此发过一份百题问答,详解禁止理由,“穿戴‘吉里巴甫’等服饰,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密切相关,不仅有违风序良俗、民族文化传统,也影响妨碍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要综合施策,坚决治理”。

11号文件下发后,新疆各地州也曾出台禁令。2013年7月,克拉玛依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曾发布一则公告,“严厉禁止穿着‘吉里巴甫’和‘里切克’类服饰人员进入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该公告称,近年来,社会上出现部分少数民族妇女穿着“吉里巴甫”、“里切克”类服饰的现象,而且人数越来越多,呈现出不断蔓延的趋势,引起各族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2014年,库尔勒曾根据民众举报,查处8名公职人员在工作场合变相穿戴“吉里巴甫”服饰;伊犁州曾下发《关于禁止蒙面纱、着“吉里巴甫”、里切克、星月标识服饰和非正常留大胡须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的规定(暂行)》;克拉玛依市在举办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期间,也曾宣布禁止蒙面纱、穿戴“里切克”服、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等五类人员乘坐公交。

更早之前,南疆不少县市,已在公共场所张贴严禁蒙面的公告。从新疆各地州出台的相关禁令来看,穿戴蒙面罩袍现象不仅出现在南疆地区,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等北疆地州市也已出现。多位受访学者也向凤凰网证实了这一判断,近些年,随着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原来在南疆等地出现的蒙面罩袍现象,开始向乌鲁木齐等北疆地区蔓延。

对比此前各地州禁令和此次乌鲁木齐法规,不难发现关于“蒙面罩袍”一词的界定有些许差别。对此,马品彦告诉凤凰网,既然是立法,对一些基本概念必须有明确的界定,实际生活中难以界定和把握的就不好写进法律,他认为“吉里巴甫”等词一方面很难界定,另一方面普通民众也不一定听懂,此次统一使用“蒙面罩袍”更加规范,也上升到了法律用语。

此次乌鲁木齐市禁止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由自治区人大批准,马品彦认为自治区区级执法单位可参照执行,这样其法律意义就不局限在乌鲁木齐一个市。

在戢广南看来,乌鲁木齐在全疆率先出台公共场所禁止蒙面罩袍的法规,很有勇气,体现了乌鲁木齐作为自治区首府的担当与责任,对新疆其他地州有示范引领作用。

宗教极端主义对新疆的微观渗透

新疆过去两年遭受数十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从官方通报的案情来看,这些暴力恐怖案件背后大多受到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习近平去年四月考察新疆时曾指出,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

去年4月,时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主席的努尔·白克力在《新疆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宗教极端思想已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此祸不除、新疆难安!”

努尔·白克力在文中大段揭露了宗教极端势力的政治目的及表现:为了达到煽动宗教狂热、控制信教群众的目的,他们鼓吹“圣战殉教进天堂”、说什么“杀一个异教徒胜做十年功”,以此来迷惑、引诱信教群众,以自杀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发动所谓的“圣战”;他们鼓吹神权政治论,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他们鼓吹异教徒论,把一切不遵循他们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他们鼓吹宗教至上论,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或变相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穿着蒙面罩袍;他们把“清真”泛化,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上清真标签,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不清真、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不清真。

马品彦告诉凤凰网,宗教极端势力在新疆所采取的一个成功策略就是微观渗透,从细小方面逐渐改变人们的思想,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策略。而我们对这种小问题不太重视,往往是成为普遍现象才开始重视,这时再去管理已经很难。

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郑亮对凤凰网分析,宗教极端势力渗透之快还有一个原因,坏人得逞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好人什么都不做或者做得很不够,“当一些人在农村、民间用这种东西威胁蛊惑村民的时候,没有力量能够与之抗衡,这种威胁是很大的。一上来就说你这样做违反《古兰经》,那样做要下地狱,对正常宗教信仰的人来说谁不害怕这个。正确的解经不到位,自然给了非法的、歪曲的声音以市场,且一旦造成影响,很难消除”。

去年5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上,伊斯兰教界人士曾指出,宗教极端思想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的根本精神,是对伊斯兰教的恶意利用,已经成为伊斯兰教最阴险的敌人。伊斯兰教是讲求中道的宗教。

“宗教极端主义其实是嫁接在宗教上的一种政治思想,通过宗教实现其政治目的”,郑亮指出,在新疆,宗教极端势力又与民族分裂势力结合在一起,表现为反政府、反对汉族,不仅仅要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还要把所有的异教徒赶走、杀光。从维吾尔族内部来讲,宗教极端势力宣扬让维吾尔族做所谓纯洁的穆斯林,就会排斥传统的维吾尔族文化,比如民族服装,“对原教旨主义者来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乌玛(Ummah),就是一个伊斯兰国家,是没有边界的,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是乌玛的一部分。因此,在新疆,他们除了反政府、反对汉族、反对异教徒外,还打着净化穆斯林的旗号。这就对维吾尔世俗社会和维吾尔族传统文化造成威胁,同时也注定了宗教极端主义和维吾尔传统社会本质上是不兼容的”。

喀什师范学院教授姑丽娜尔•吾甫力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表示,新疆一些地方出现穿戴蒙面罩袍的现象,并不是维吾尔文化的主流,也不代表维吾尔妇女的主流,即使在农村地区也不是普遍现象。

郑亮向凤凰网透露,的确有一些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宗教极端主义,甚至以为那就是正教。他认为这与政府过去在基层的宗教工作缺位有关,“相反沙特花了数百亿美元传播瓦哈比,客观上导致新疆一些人认为瓦哈比就是伊斯兰教,就是正教,而瓦哈比主义主张复古并回到伊斯兰创教头300年的那个时代,这种激进的复古主义现实当中极易为极端主义所利用”。

去极端化成新疆最紧迫工作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首次增加了“遏制极端”。在马品彦看来,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是打击暴恐活动的治本之策。

自去年,新疆官方通过整治干部队伍政治纪律、公开宣判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宗教人士、开展农民画大赛、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加强法治教育和约束等多种举措强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打压宗教极端主义空间。

去年年底,新疆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新疆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特别增加了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部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宗教极端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借宗教名义干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涉婚礼、葬礼等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干涉文化、文艺、体育等活动;不得对未经依法登记的婚姻举行宗教仪式;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不得胁迫、强制他人穿着宗教极端服饰、佩戴宗教极端标志、标识”。

张春贤在今年的稳定工作会议上强调,把去极端化作为新疆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

在此背景下,《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成为“去极端化”向法治化迈进的一个积极探索。对于此法规的执行,马品彦坦言,不可避免可能还会遭遇阻力。他表示,既然出台了法规,不管遇到怎样的阻力,都应该坚决贯彻执行,“如果遇到一点阻力,就退步,很难想象今后的新疆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姑丽娜尔•吾甫力则认为,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在实施刚性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该挖掘维吾尔文化中适应现代化、与时俱进的部分。她告诉凤凰网,维吾尔族文化是融合的、进步的,具有内在的自我修复机制,有抵御宗教极端主义的能力。姑丽娜尔•吾甫力同时呼吁,恢复维吾尔族知识分子自我质疑和自我批判的传统,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的利益勇于担当的精神,做些实实在在的事,“哪怕走到田间地头给农民朗诵一首诗、走进乡村教室上一堂励志的课,走进清真寺与阿訇们讨论宗教与科学相互融合促进,引导我们的信教青年遵从信仰又热爱科学、为人类做出贡献才是最大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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