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感谢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给予机会,提供有关中国遵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下称“CERD”)情况的信息。本文件以人权观察关于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调查为基础,当地少数民族居民受到中国政府的系统性歧视。所有论点均基于中国依CERD第5条所负义务,该条文规定:“缔约国依本公约第二条所规定的基本义务承诺禁止并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保证人人有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或人种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权利。”

关于在法庭上及其他一切司法裁判机关中平等待遇的权利:

中国当局经常以既非犯罪行为又与汉人不同方式起诉藏族人和维族人。

西藏:

中国当局遍及西藏高原各角落的“维稳”行动之下,因和平抗争遭判重罪重刑的情况愈来愈多。人权观察分析2016年的479起案件,发现许多人所涉及的活动,过去仅被中国当局视为轻罪或不具政治敏感性。从2013到2015年,经常有农村僧俗领袖仅因和平表达异议而被判重刑。甚至只要手机或电脑存有敏感图片──例如达赖喇嘛的画像或语录──就可能被判刑入狱。判刑最重的案例包括自焚者的亲友、抗议挖矿或政府基建项目的带头者、以及组织村民反对地方政府不当决策的人士。他们的行为大多与政治诉求无关,也没有直接挑战政府权威,却被判处比支持西藏独立而呼口号或发传单的人更重的刑期。

新疆:

新疆至少有数万维族人被当局关进“思想教育中心”,他们既未涉及任何公认的犯罪,也未经司法程序。每次关押好几个月,不准会见家属或律师,在押人员长时间研读“习近平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教条,并且被迫向中国政府表示効忠。据人权观察记录,这些拘押场所里面关有儿童且常见虐待,但中国政府根本不承认它们存在。

建议向中国代表团提问:

请核实被关在“思想教育中心”的人数。他们被关押的依据为何?被送进这些场所的人可以主张哪些正当程序权利?中央或地方政府是否正在兴建更多“思想教育中心”?

建议

  • 立即释放所有被任意拘押人员,即未触犯公认的刑事罪名而被拘押,或拘押违反其基本权利者,并允许所有被非法拘押人员寻求救济。
  • 立即关闭全国各地所有“思想教育中心”以及任何其他任意拘押场所。
  • 允许提出请求的联合国特别程序立即且不受限制地访问西藏和新疆地区。

 

关于人身安全及国家保护以防暴力或身体上伤害的权利:

中国当局经常对藏族人和维族人进行公开羞辱和身体虐待。

西藏:

根据人权观察2017年发布的信息,前一年从喇荣寺和亚青寺被驱逐的藏族比丘尼遭到公开羞辱和“再教育”。社交媒体上贴出的两段视频显示,这些比丘尼跟著爱国歌曲做歌舞表演。由于佛教比丘尼通常必须遵守不得唱歌跳舞的戒律,足见她们很可能是被官员胁迫演出,目的是使她们感到羞辱或难堪。利用强迫唱歌跳舞做为对被迫离寺比丘尼实施思想改造的手段,在西藏自治区尚属前所未见。

新疆:

维族知名经济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罗织“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正在新疆服刑。2014年1月被捕以后,伊力哈木教授多次被剥夺食物、上脚镣且不给适当医疗。此外,人权观察将发布调研结果,指出被关进“思想教育中心”的大量维族和穆斯林少数民族人士曾在拘押期间遭到虐待和酷刑。

建议向中国代表团提问:

由喇荣寺和亚青寺被逐出的比丘尼目前状况为何?伊力哈木的健康状况如何,允许家属会见的频率为何?中国如何处理有关拘押场所酷刑和其他虐待的举报,特别是参照中国在2015年禁止酷刑公约审议时提出的回应?

建议

  • 对被指控涉嫌虐待藏族、维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的官员进行公正可信的调查,并适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为所有在国家拘押期间遭政府官员或其代理人虐待的人士提供迅速且适当的救济。

 

关于自由迁徙的权利:

中国政府对藏族和维族人士在中国国内和国外旅行均予严格管制,包括限制申请护照,并且施压他国政府,不经正当程序强迫相关人员返回中国。

西藏:

人权观察详细记录了藏族人士申请出国护照时遭受的特殊限制。实际上,中国存在护照双轨制:一种既迅速又简便,另一种则极端缓慢。快轨制度仅在汉族居民占多数的地区实行,慢轨制度则适用在藏族和其他宗教少数人群为主的地区。慢轨制地区的居民必须等候极长时间,通常长达数年才能发下护照,或被无故拒发护照。此外,藏人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以及在自治区和中国其他地区之间,迁徙也受到限制

新疆:

有些维族人申请护照时被当局要求采取DNA样本和其他生物数据,当局并以没收护照作为任意处罚维族人的手段。实际上,维族人在国外停留已被中国视为一种犯罪,可以作为任意拘押于“思想教育中心”的依据。人权观察也详尽记录了中国──经常成功地──施压他国政府,将逃到海外寻求庇护的维族人强迫遣返。

建议向中国代表团提问:

请说明护照双轨制,以及是否有人基于族裔身分被拒发护照。已有多少维族人被采取DNA样本,若被采取后有何方式能控制个人信息的用途?请提供所有应中国要求遣返维族人的国家清单,以及被遣返者的名单及其现况。

建议

  • 立即改革护照申办制度,确保不分人种、民族或居住地的不歧视原则。
  • 承诺允许已经离开国内人士的基本权利和安全免于政府的非法干预。

 

关于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中国当局向来把藏族信奉佛教、维族信奉伊斯兰教视为政治上不忠诚的证据,并具体反映在歧视性的法律和政府实践。

西藏:

人权观察2016年记录到喇荣寺五明佛学院遭强迫驱逐。2018年初,我们详细报导了对残馀居民的最新行政管控措施,这些措施对宗教自由构成严重限制。根据官方文件,该学院被部分拆除、驱散后,其行政、财务、保安、招生、甚至教材选择均已由大约200名中共干部和普通官员接管。新的管理规则著重提升安全和加强对僧尼的管控,要求严格限制居民人数,并对住寺人口实施持续性监控。此外,中央政府有关当局已公开表示,现任达赖喇嘛继承人的遴选程序将由他们掌控──尽管他们并非藏传佛教教职人员。

新疆:

新疆当局2017年颁布一份少数民族取名限制名称表,怀疑这些名字可能“渲染宗教狂热”。对践行伊斯兰教的限制在新疆随处可见:新疆人不能再蓄留“非正常”胡须或在公共场所穿著蒙面罩袍;公务员和学校师生不得在斋戒月禁食;宗教文件、领袖和设施都受到国家全面控制,绝大多数清真寺现已普设监视摄像头。

建议向中国代表团提问:

有多少僧尼遭中国政府逐出喇荣寺和亚青寺,他们现况如何?有多少维族家庭因为新的取名限制表而被要求为子女改名?中国政府依据何种理由控制两大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

建议

  • 公开宣布中国将遵守国内法和国际法,绝不介入包括下一世达赖喇嘛在内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
  • 撤除对宗教敬拜场所的一切形式国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