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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角度看,为何不应同情土耳其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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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土耳其政变是反民主暴力活动,一些同情政变的舆论反映了民主意识的匮乏,以及对宗教、世俗化问题的认识偏差。

7月15日晚,土耳其爆发了一场军事政变,虽然土总统埃尔多安领导的政府借助广泛民意与国际支持,迅速平息了政变,但政变的残酷性和严重性依然令国际社会震惊。

由于土耳其是对中国有战略意义的国家,本次政变自然引发国内高度关注,但社会舆论中也出现了很多同情政变军人,或者冷嘲热讽土耳其政府的声音。从言论自由的角度看,这种同情声音值得尊重,但从现代社会基本常识的角度来看,有些同情声音反映了中国社会对民主、法治、宗教信仰、政教分离等现代公共观念存在认识偏差,值得商榷,需要反思。

(一)本次政变是残酷的军事镇压,同情政变源于误判政变性质。

政变过程中军方使用杀伤性武器,空袭人口密集的城市目标,动用装甲部队冲击平民,其血腥与残酷是近些年国际舞台上罕见的。一天之间造成200多人死亡,引发国家重大宪政危机,其性质已经超越了一些国家发生的、得到西方支持的“天鹅绒革命”,属于残酷血腥的军事镇压。很难相信,对人民使用空军和重装甲部队的军队,会真正捍卫人民的权利。由于军事政变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崩溃,政府号召人民反抗政变,在此过程中,相互暴力难以避免。民众反抗中出现一些私刑情况,令人遗憾,但在大规模践踏公民生命与权利的军事镇压中,片面要求民众不抵抗是不近人情的。从目前情况看,秩序很快得到恢复,民众的行为基本上没有导致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

(二)本次政变是反民主暴力活动,同情政变反映了民主意识的匮乏。

土耳其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民主社会,民主政体经宪法确认,已经存在了许多年。民主宪政制度运行相对稳定,埃尔多安政府经全体国民合法选举产生,履行宪法职权。无论基于什么理由,少数军人超越宪法职权,试图通过暴力推翻合法政府,都是对土耳其根本国家制度的公然践踏。政变者的做法将开启暴力恐怖政治,引发国家共同体的根本性撕裂,未来必将剥夺公民基本权利。这种开政治文明倒车的做法当然不得人心,这也是土耳其人勇敢走上街头抗争、国际社会普遍支持埃尔多安政府的原因。

(三)政变是严重有组织刑事犯罪,同情政变表明法治观念淡漠。

在任何国家,军事政变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有组织刑事犯罪。一方面,各国均通过宪法、宪法性法律和基本刑事法律,明确禁止这种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法治要求将国家公权力关进笼子,组成公权力笼子的正是公民的私权利。对于公权力而言,“法律没有授权的皆不可为”,政变军人在法定职权之外违法行使军事权,如同猛兽冲破牢笼,必然伤及公民权利。对本次政变活动的同情,实际上反映了,尊重宪法权威和法治的观念,在我们的社会中依然不牢固。

(四)本次政变被错误描述为反宗教行动,同情政变具有宗教偏见成分。

一些国内舆论有意无意地对土耳其政变赋予了反宗教的含义,暗示埃尔多安政府要将土耳其变成伊斯兰宗教国家,而政变军人属于抵制宗教的世俗力量。但目前并没有证据显示,埃尔多安政府要将土耳其变成宗教国家,政变者是否代表世俗力量,也有疑问。

一些人产生这种思维的原因是,当前中国主流社会比较缺乏接触了解和客观看待伊斯兰宗教文化的机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多元文化的不适应性,或者宗教偏见现象。舆论中出现的某些极端的恐伊斯兰、反伊斯兰的仇恨言行,就是这种宗教文化偏见的表现。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训练人民适应文化多样性,引导不同的宗教文化适应现代法治社会,依然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使命。

(五)对政变军人遭受惩戒感到愤愤不平,实则是对军人身份缺乏正确认识。

在本次事件中,政变将领和军人遭受逮捕和惩戒的镜头出现在媒体中,这种难堪的画面与军人在中国人心目中的高大神圣地位反差强烈,很多人情感上难以接受。这实在是误解了土耳其政变军人的地位。

首先,在土耳其、韩国、阿根廷、智利等很多有过军人独裁或政变历史的后发民主国家中,军人地位即使不能说很低,起码绝对谈不上神圣。其次,政变军人是犯罪嫌疑人,在对待他们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一个依法审判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问题。最后,土耳其军队并不必然代表国家利益,相反,军队有时候是有自己的利益的,而且为了这个利益可能置国家利益与公民利益于不顾。

 

目前,土耳其政府宣布实施三个月的国家紧急状态,紧急状态并不必然意味着公民丧失所有重要基本权利。现在土耳其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解除部分公职人员或教育从业人员的职权,并无大规模酷刑的证据。埃尔多安政府也已声明,要在紧急状态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国际社会也在密切关注土耳其紧急状态期间的权利保障情况。未来,政变善后处理将进入常规法律程序,但弥合社会创伤与寻求社会共识,则需要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

(六)对极端主义的认识较为片面,在世俗化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

近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深受宗教极端主义和极端恐怖主义的伤害,人们本能地将世俗化作为抵制极端主义的武器。但是,对于什么是极端主义,什么是世俗化,社会舆论并无清晰的认识。实际上,极端主义不仅包括宗教极端主义、极端恐怖主义,更包括政治极端主义。军事政变就是政治极端主义的表现,对国家和人民的伤害程度有时可能超越其他的极端主义。

世俗化不仅包括生活方式,更涉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现在,埃尔多安政府仍坚持民主、法治、市场经济、政教分离、集体安全机制等世俗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在90%以上人口均为穆斯林的土耳其,民主政治不可能不体现一定的宗教因素,但土耳其宪法已确立政教分离原则与宪法法院护法机制。假如土耳其废除上述两大原则,在宪法中确立伊斯兰教的国教地位,那么,土耳其将面临各种问题,包括与库尔德人根本决裂的前景,这将是共和制的悲剧。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埃尔多安政府要改变土耳其基本政治制度,推行伊斯兰教法,只是,埃尔多安政府对宪法法院和普通法院的举动值得密切关注。

(七)土耳其社会在后政变时代面临的挑战

这场政变悲剧是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周边各种复杂因素的结果,带有很强的偶然性。政变的本质问题在于,土耳其的社会共识撕裂到了无法通过现行体制解决的程度。当前,土耳其国内确实存在着族群撕裂、阶层撕裂、精英与大众撕裂、议会政党撕裂、国内安全形势与周边安全形势同步恶化、极端主义盛行等问题,尤其是库尔德力量随叙利亚“反恐战争”而壮大的态势,加剧了军队与政府在重要国内与国际事务上的意见分裂。围绕着一系列国家危机,军队内的极端势力选择通过政变来一揽子解决问题。但军事政变这种古老、野蛮的极端做法,已经被土耳其国民否定。

现在,烫手的山芋又交到了埃尔多安政府手中。埃尔多安政府应当通过现代政治文明解决社会危机与政治纷争,避免因扩大社会撕裂而陷入以极端对极端的实力政治误区。

从这个意义上看,一方面,土耳其急需在国内寻求最大社会共识巩固民主政体。如何妥善对待“居伦运动”问题,如何依法开展审判工作,如何在紧急状态下保障公民权利,如何增强议会、政党间的妥协合作,如何有序改组军队和强力部门,如何引导社会实现和解,将决定土耳其能否重建社会共识。

另一方面,土耳其诸多社会危机与国际安全形势密切相关。土耳其局势是叙利亚危机引发的地区震荡效应的一朵涟漪,而地区安全稳定依赖于国际社会能否尽快赢得叙利亚“反恐战争”的胜利。从这个角度而言,时间的天平对国际社会和“伊斯兰国”(ISIS)同样公平。

(注:作者是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特聘副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bo.liu@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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